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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2018〕95號
              作者:佚名 日期:2018年07月30日 來源: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瀏覽: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與持續健康

              發展的實施意見

              (渝府辦發〔20189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建筑業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也是我市傳統支柱產業。黨的十八大以來,重慶建筑業緊緊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中求進,設計水平和建造品質持續提升,產業規模不斷擴大,吸納了大量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對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要看到,重慶建筑業仍然存在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組織方式落后、市場秩序不夠規范、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等問題。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促進重慶建筑業改革創新和持續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扎實”要求,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市委五屆三次、四次全會部署,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推動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為目標,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為重點,實施創新驅動,加快結構調整步伐,優化行業發展環境,促進建筑產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進一步增強建筑業的帶動力和經濟貢獻力。

              二、主要措施

              (一)實施以大數據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加快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1.推進信息技術應用,實現建造數字化。以推廣應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為主要著力點,改變傳統建造方式,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與建筑業深度融合,提升建筑智能化應用水平。加快搭建BIM技術應用平臺,加快推動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維等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集成應用,提高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優化和集成效益,實現目標的精準控制和智能建造。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筑、市政工程應率先使用BIM技術。到2020年,形成重慶建筑工程BIM技術應用的政策和技術體系,全市建筑、市政甲級設計單位以及特級、一級施工總承包單位均掌握BIM技術,并實現與企業管理系統和其他信息技術的一體化集成應用。開發AI+VR建筑設計智能決策應用,提升建筑設計智能決策及動態優化整體解決方案的服務能力。推廣建筑構部件智能生產和物流智能配送,推進施工機器人、智能施工裝備、3D打印在工程建設領域應用。發展智能建筑、智能家居和智慧小區,加強智能化應用系統與建筑功能的協調配合,提升居住的舒適性、便利性和安全性,實現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監管。

              2.推廣裝配式建筑,實現生產工業化。以裝配式建筑推動建筑生產工業化發展,加快建設速度、提高生產效率、改善作業環境、節約資源能源、保障質量安全。明確裝配式建筑重點發展區域、積極發展區域和鼓勵發展區域,培育裝配式建筑特色產業園,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資、主導建設的建筑工程及市政設施項目為重點,推廣使用裝配式建筑。編制裝配式建筑發展專業規劃,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比例、實施范圍等控制性指標,統籌發展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裝修、運輸、設備制造及運行維護等全產業集群,確保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2025年達到30%以上。

              3.推進綠色建筑和住宅全裝修,實現產品綠色化。著力打造綠色建筑產業鏈,降低建設資源消耗,減少建設過程污染物、廢棄物排放,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擴大綠色建筑標準強制執行范圍,提高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占比,到2020年年底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比例達到50%。以區域集中供冷供熱為重點,著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l展。建立綠色建材評價制度,引導綠色建材產業合理布局,促進綠色建材工程應用。以政府機關、醫院和商場為重點,大力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十三五”期間完成不少于500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實現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5%以上。推行全裝修成品住宅,推進住房設計、施工和裝修一體化,實現房屋交付時套內所有功能空間裝修全部完成,倡導菜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需求。力爭2020年,主城區新建商品房全裝修比例達到20%以上。

              4.推行工程總承包制,實現承包一體化。將推行工程總承包制作為工程項目管理模式創新的主要任務,最大限度促使企業發揮在資本運營、建筑設計、物資采購、技術應用、施工管理等一體化方面的資源配置作用,提升全過程綜合承包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試點。政府投資項目、裝配式建筑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工程項目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除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直接發包總承包合同中涵蓋的其他專業業務。工程總承包單位通過優化設計及科技創新后,工程竣工結算總價低于實際合同總價的,工程總承包單位可按照合同約定依法參與竣工結算總價與實際合同總價差額結余資金分成。力爭2020年,全市培育工程總承包骨干企業達到50家。

              5.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現服務集成化。促進工程咨詢行業的業務融合,構建科學合理的管理協調機制,推進項目管理服務集成化發展,提高服務質量。引導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拓寬業務范圍,為建設單位提供全過程項目管理咨詢服務,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的進度目標、質量安全目標、投資目標。政府投資工程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力爭到2020年,培育30家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探索試行建筑師負責制,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鼓勵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6.開展“智慧工地”建設,實現管理智慧化。加強“智慧工地”感知階段、替代階段和智能階段三個階段的建設,逐步實現施工現場由傳統的人工粗放管理模式,向信息化、智能化、精細化方式轉變。制定《重慶市“智慧工地”建設技術標準》,搭建全市統一的“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臺,將智能設備、BIM、物聯網、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廣泛應用到全市建筑施工現場中,逐步構建覆蓋建設主管部門、企業、工程項目的三級聯動“智慧工地”管理體系。到2019年年底,全市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價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納入“智慧工地”管理,實現建筑工地“人、機、料、法、環”五大環節信息化和智慧化,提升企業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和政府監管效能。

              (二)堅持質量安全第一的價值導向,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7.落實質量主體責任。以建設質量強市為目標,強化“以質取勝”意識,專注品質追求,促進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從提高合格率向提高滿意度轉變,努力打造“重慶建造”質量品牌。全面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的工程質量責任,特別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健全各方主體質量保障體系,探索建立質量量化評估機制,嚴格執行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并納入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落實注冊執業人員質量責任,將質量責任作為有關人員繼續教育重點。加強質量常見問題治理。

              8.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全面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建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總工程師制度。推動企業落實“日周月”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續開展“兩防”專項整治行動,特別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以及對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評估或論證。

              9.提高現場監管水平。強化工程質量安全源頭管理,把設計作為決定建筑品質的源頭,強化勘察設計管理,健全勘察質量信息化監管法規,完善以現場影像采集和成果數字化審查為重點的監管環節,完善施工圖設計審查制度,提高初步設計質量,規范設計變更行為。強化工程現場管理,充分發揮旁站式監理作用,確,F場監理人員到崗履職,強化監理企業向政府報告質量、安全、造價、履約、誠信等情況。開展建筑施工現場形象品質提升行動。有序推進建筑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差別化監管和事中事后監管。推動發展工程質量保險。強化政府程序檢查和隨機抽查管理,持續推進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制度,創新推行質量安全清單式檢查。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要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將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工作經費全額納入同級財政部門年度預算,在有條件的區縣試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社會力量實施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三)強化科技引領支撐,增強改革發展動力。

              10.提升建筑設計水平。把“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貫穿于規劃、設計、施工等建設全過程,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點和時代風貌,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環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適用、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協調的建筑設計產品。促進建筑設計企業公平競爭,鼓勵和支持建筑創意機構發展,培育有國際競爭力的建筑設計隊伍。加強建筑文化研究與創新,組織開展城市特色風貌和建筑文化專項研究,加強城市歷史文化挖掘整理,倡導開展建筑評論,促進建筑設計理念的融合和升華,傳承優秀傳統建筑文化。研究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設計后評估制度。加強城市雕塑管理,提升城市雕塑設計水平和建設質量。

              11.加強技術研發應用。加大對建筑行業技術研發經費投入,支持開展行業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開展建設領域創新型企業評價,引導和促進企業成為科技創新主體。發展現代工程技術,完善新技術推廣應用制度,加大限制和淘汰落后技術力度,促進建筑業加快“四新技術”應用。推動科技創新、技術攻關、標準支持、產業培育有機融合。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加強工程機械信息化管理。積極培育國家級、市級工法,推動工法成果運用。

              12.完善工程建設標準。深化工程建設標準化改革,建立以工程建設技術法規為統領、標準為配套、合規定性判定為補充的技術支撐新模式。組建重慶市工程建設標準化專業委員會,強化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智力支撐。積極培育發展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增加市場化標準供給。強化企業實施標準的主體意識,優化政府監督體系,發展工程規范和標準咨詢服務業,建立工程項目合規性判定制度。實施工程建設標準提升行動,及時開展標準復審修訂工作,將技術成果盡快轉化為技術標準,實現關鍵指標提檔升級,適應消費升級和產業升級等社會需求。建立信息公開、管理、服務長效工作機制,強化標準信息公開和標準信息反饋,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體系,建立完善標準實施監督機制。配合國家開展中外標準銜接工作。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人才興業。

              13.加快培養建筑人才。培育優秀建筑企業家,建立健全激勵表彰機制,發揮優秀建筑企業家帶頭作用。開展重慶市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和重慶市建設工程建造大師評選,積極培育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師隊伍,加快培養熟悉國際規則的建筑業高級管理人才。完善工程類職稱評定制度,探索注冊執業資格與職稱評定互認機制,鼓勵企業培養國家注冊執業人員。健全職業(技能)標準及培訓、考核體系,重點培養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和城鄉智慧建設需求的專業人員和建筑工人隊伍。推行從業人員電子證書。對建筑業企業中具有豐富實踐經驗但無相應學歷的專業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納入特殊人才職稱評定渠道申報相應職稱。大力推進校企合作,鼓勵高等院校與行業企業合作建立實習實訓基地,推動高等院校專業設置與產業發展精準對接。完善建筑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標準,發布各等級技術工種人工成本信息,引導建立與建筑工人薪酬與技能等級掛鉤的收入分配機制。全面實施建筑業技術工人職業技能鑒定制度,開展建筑工人技能評價工作。弘揚工匠精神,繼續開展建設行業技能競賽,嚴格執行技能競賽激勵機制,對獲得一定名次且符合有關條件的,直接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積極培養高素質建筑技術工人,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比。力爭到2025年,建筑業從業人員中,有專業技能等級的人員占比90%以上。其中,中級技能等級以上人員占比80%以上,技師技能等級以上人員達到4000人以上。

              14.發展現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落實國家關于建筑勞務的改革舉措,推動建筑勞務企業轉型,大力發展木工、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工匠團隊或企業。以專業工匠團隊或企業為建筑工人的主要載體,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現代建筑產業工人轉變,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鼓勵現有專業企業進一步做專做精,增強競爭力,推動形成一批以作業為主的建筑業專業工匠團隊或企業。探索建筑業專業工匠團隊星級評價制度。

              15.保護建筑工人合法權益。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加大監察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全面推行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及銀行代發制度,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將存在拖欠工資行為的建筑企業列入黑名單,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健全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推進施工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設立工傷保險事故預防專項資金,保險機構提取不低于保費總額15%的資金,用于購買服務開展教育培訓、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應急演練等事故預防工作,防控事故發生。施工單位應履行社會責任,不斷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環境,提升職業健康水平,促進建筑工人穩定就業。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新能力。

              16.深化簡政放權。貫徹國家對建筑企業資質管理改革精神,進一步優化流程,取消初審等非法定環節。完善企業資質管理政策,放寬非原則性管理規定,在審批權限范圍內盡量予以資質許可,促進企業增項升級。爭取國家支持,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試點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突出個人執業資格,將人員社保信息與注冊管理系統有效聯動。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和專業工匠團隊,推動建立相應的執業保險制度。

              17.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持續開展“四不兩直”執法檢查。開展監督執法工作,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查處圍標串標、轉包、違法分包、違反質量安全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市場環境。規范外地建筑企業入渝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嚴格準入清出機制。建立健全建筑企業、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規范信用信息采集、發布和評價,在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資質資格、行政審批、工程擔保、政策扶持、評優評先等方面廣泛應用信用評價信息。將建筑業嚴重失信主體列入黑名單,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推動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維護我市建筑市場秩序。

              18.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強化線上線下融合,深入推進建設領域行政審批程序法定化和審批工作標準化,推行建設領域審批首問負責制,實現流程優化、服務優質。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推進相對集中辦理和預約辦理,實行網上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一窗式受理、一網式辦理,逐步實行無紙化申報、“不見面審批”和電子證書制度,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六)鼓勵支持企業發展,提高企業綜合實力。

              19.優化建筑產業結構。通過資源整合、強強聯合、資本股權運作等方式,打造具有“投融建管營”一體化能力的復合型建筑企業,形成資金雄厚、人才密集、技術先進、管理和融資能力較強的全國一流綜合性建筑企業集團。

              吸引市外企業來渝,對市外在渝設立高資質、獨立法人的建筑企業,特別是央企來渝注冊設立分支機構或企業總部的,可依法在用地指標、用地價格等方面給予優惠獎勵政策。

              扶持引導本地中小型總承包企業兼并重組,抱團增項升級。特別要加大對本地企業申報特級施工資質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扶持政策,增加本地特級資質企業數量。支持本地企業建設總部基地,對市內特級、一級、甲級資質建筑企業新建或改建本企業總部基地的,可依法在用地指標、用地價格等方面給予優惠獎勵政策。對我市在礦山、軌道、橋梁、隧道等專業工程領域全國綜合排名前5位的的企業以及裝配式建筑施工企業,在資質許可、工程發包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支持,增強我市建筑企業核心競爭力。

              鼓勵引導我市建筑企業從房屋建筑等傳統領域向軌道交通、機場、鐵路、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領域轉型,在重慶本地出資或配資的軌道交通、機場、鐵路、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項目中,開展我市建筑企業與外地企業聯合建設試點。

              力爭到2020年,全市建筑業特級資質企業達到10家,一級資質企業達到520家;年產值100億以上的企業達到10家,年產值500億以上的企業數量實現“零突破”。

              20.減輕企業負擔。嚴禁新設保證金項目,規范保證金收取、使用、返還等行為。貫徹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政策,對上一年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降低50%收取,連續兩年未拖欠的再降低10%收取,連續三年未拖欠的免予收取。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提交工程質量保修擔;蚬こ藤|量保險的工程項目,不再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積極推行保證金采用保函形式,探索建立投標、履約、工程款支付、工資支付和質量保修擔保制度。全面落實“營改增”試點政策,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促進建筑企業充分享受改革紅利。進一步做好入渝建筑企業涉稅信息共享以及稅收報驗登記工作,推行市級重點項目委托業主統一代征、集中解繳機制。經營服務性項目放開市場準入,降低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服務費用,推行交易服務費按照市場規則協商確定。清理建筑領域收費款項,建立建筑企業及建設工程收費目錄清單,凡未納入清單的,一律不得征收。

              2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對建筑企業的資金信貸支持力度,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嚴禁違規收取除存貸款利息以外的費用或附加不合理條件。增加建筑企業的信貸規模,提高授信額度,降低為建筑企業開具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支付保函的條件。支持銀行等機構開發適合建筑業特點的產品,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信用保險業務,允許建筑業企業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許可等作為抵押進行貸款和擔保。支持優質建筑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七)規范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22.建立統一開放市場。著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規范市外企業準入清出管理,嚴禁各區縣在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外設置不合理準入條件以及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大力推進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重點提升企業、人員、項目和誠信數據庫的信息采集質量,并逐步將誠信評價范圍從施工企業向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質量檢測等企業延伸,逐步從企業誠信評價向個人誠信評價延伸。

              23.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執行國家關于縮小并嚴格界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的規定。對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繼續實行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進一步完善發展改革部門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具體監管、監察機關監督檢查的招投標監管體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設招投標數據庫,探索利用大數據加強投標信息及關聯信息分析,強化全過程監管,增加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途徑。加快招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系統建設,推行網上異地評標。深化招投標活動全過程信息公開,實時公開中標候選人業績、人員配備等信息。逐步使用國家和地方有關信息平臺中的人員、業績數據,防止弄虛作假。健全完善備選承包商制度,建立健全市和區縣兩級以誠信為基礎的備選承包商庫,對符合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直接從庫中抽取企業實施。建立招標投標重大法律、技術問題專家評議制度。完善評標辦法,探索試點“評定分離”制度。國有企業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控股或被控股的企業依法滿足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和咨詢服務資質且符合招投標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單位可以將項目的設計、施工、材料設備和咨詢服務直接發包給該企業。建立健全適應建筑設計特點的招標投標制度,推行設計團隊招標和設計方案招標。

              24.加強承包履約管理。引導施工單位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試點推行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擔保。對采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在原則上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有效發揮履約擔保的作用,防止惡意低價中標,確保工程投資不超預算。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和工程造價信息發布機制,形成建筑市場統一的工程造價計價規則,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5.規范工程價款結算。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規范招標文件中的預付款、進度款支付比例、節點以及風險條款,預付款應不低于合同總價的10%。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預付款和工程款。承包發包雙方應當在期中支付時完成已完工程量和變更簽證的價款審核、確認和支付工作。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依法不得竣工驗收備案,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通過工程款支付擔保等經濟、法律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拖欠工程款。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審計機關應依法加強對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八)加大企業對外拓展力度,加快“走出去”步伐。

              26.提高對外承包能力。利用中新互聯互通合作平臺,積極發揮我市作為“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聯結點的作用和功能,主動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拓展東南亞、中東、非洲等潛力較大的國際市場。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與國際國內大承包商建立長期合作關系,鼓勵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合作“出海”,擴大市場份額。鼓勵企業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獨立承攬工程項目,并提高屬地化經營水平,實現與項目所在地區和國家互利共贏。

              27.加強對外開拓扶持。加強與其他省區市戰略合作和交流,建立健全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我市在外地經營建筑企業的服務,在輸出較多、市場潛力較大的北京、上海、四川、貴州等地設立駐外建管處,加強與外地建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維護企業在外合法權益,為企業拓展市外市場提供服務和幫助。

              (九)健全保障機制。

              28.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建筑業改革工作,將建筑業作為傳統支柱產業轉型升級的重點,參照戰略性新興產業制定產業規劃和配套措施,建立建筑業改革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發布建筑業年度發展評價報告,切實做到健全機制、明確任務、定期研究、強化考核、穩步推進。全市各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認真制定行業規劃和目標,加強服務、協調和監督工作。各級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國土、規劃、人力社保、稅務、統計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建筑業發展,完善配套政策,強化服務。

              29.制定扶持獎勵政策。各區縣政府在安排產業扶持有關專項資金時要向建筑業傾斜,要用夠用足已有政策,并研究制定其他扶持獎勵政策。對本地企業獲得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金銀銅獎)、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等國家及部委有關獎項,以及新獲施工特級資質、設計行業甲級資質、監理綜合資質和產值、納稅達到一定數額的,鼓勵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政府給予獎勵。各區縣政府可根據實際制定具體的扶持獎勵政策措施。

              30.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充分發揮協會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及時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促進企業誠信經營、加大研發投入和改革創新,發揮好協會在規范行業秩序、建立從業人員行為準則等方面的作用。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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