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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涪陵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印發《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
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涪陵新城區、各工業園區建管機構,各鄉鎮(街道)規建所,各建筑施工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嚴格落實“8+3”行動計劃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全力防控高溫汛期城鄉建設領域各類災害事故發生,有效保障我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按照市城鄉建委《關于做好2018年汛期城鄉建設領域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159號)、《關于印發<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渝建〔2018〕194號)和區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切實夯實高溫汛期安全保障基礎的通知》(涪安委發〔2018〕1號)等要求,決定于即日起,立即開展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F將《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方案》
重慶市涪陵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
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生命
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嚴格落實市委“8+3”行動計劃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全力防控高溫汛期城鄉建設領域各類災害事故發生,有效保障我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按照市城鄉建委《關于印發<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渝建〔2018〕194號)、《關于做好2018年汛期城鄉建設領域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159號)和區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切實夯實高溫汛期安全保障基礎的通知》(涪安委發〔2018〕1號)等要求,決定于即日起,立即開展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城鄉建委成立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由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委屬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安監站。領導小組統籌推進2018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
二、明確排查整治內容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排查整治重點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并嚴格考核獎懲的情況;
2.組織企業按照《關于印發構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日周月"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渝建〔2017〕693號),實行雙重預防機制的情況;
3.組織企業研究安全投入、安全生產重大技術問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的情況;
4.組織企業執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下達關于安全生產的指令的情況;
5.在
(二)危大工程排查整治重點
1.項目建立危大工程動態辨識制度并制定項目危大工程動態辨識清單的情況;
2.項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專項方案尚未編制、編審程序違反規定或相關責任人未履行簽字程序就進行施工的情況;
3.施工企業總工程師落實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簽批手續的情況;
4.項目是否存在不按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施工的情況;
5.項目是否科學合理控制危大工程作業區人數的情況;
6.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質量情況;
7.項目“日周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對危大工程開展重點排查治理的情況;
8.施工單位在危大工程施工區域掛設風險責任類公示牌的情況;
9.監理單位在危大工程施工過程中旁站監理的情況;
10.其他違反危大工程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情況。
(三)高處作業排查整治重點
1.項目發放高處作業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
2.施工現場臨邊、洞口防高墜安全設施搭設到位的情況;
3.施工單位為高處作業人員設置安全繩系掛措施的情況;
4.施工單位督促高處作業人員規范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與設施的情況;
5.高處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其他違反高處作業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情況。
(四)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排查整治重點
1.項目經理:帶班記錄與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項目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組織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日周月"檢中周檢的情況,特別是對危大工程的檢查情況;組織開展項目安全隱患整治的情況;定期考核項目分包單位安全管理情況的情況;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與管理的情況。
2.項目技術負責人: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開展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交底、實施的情況;開展項目安全技術檢查、隱患整改技術指導的情況;對未按照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施工的行為是否及時予以糾正的情況。
3.項目專職安全員: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日周月”檢中日檢的情況;對危大工程施工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行為是否及時予以糾正的情況;對項目人員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及時予以糾正的情況;監督開展項目安全隱患整治的情況。
4.監理人員: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監理規劃有無安全監理專篇、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有無危大工程監理內容的情況;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并記入監理日志的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和復查的情況;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人員配備與資格的情況;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監理的情況。
5.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存在其他違反危大工程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情況。
(五)高溫汛期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重點
1.項目參建單位對高溫汛期項目中存在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預先辨識、分級,對項目實施層級化、差別化管控,并開展高溫汛期隱患“日周月”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的情況;
2.項目是否按照《關于做好2018年汛期城鄉建設領域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159號)和區城鄉建委《關于做好2018年汛期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涪建委發〔2018〕 號)等文件要求,落實高溫汛期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各項措施,開展好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應急值守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
(六)應急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排查整治要點
項目編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責任制,按要求開展應急演練的情況。
(七)其他重點工作排查整治要點
1.項目參建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動、標準化工作、文明施工規定、消防安全、;饭芾、反恐防恐、食品安全和職業健康等的情況;
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關鍵節點風險管控行為情況;
3.項目是否存在《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17〕15號)中明確的禁止或限制市場主體從事的主要活動的情況。
三、明確工作步驟
(一)企業自查自糾(即日起至
(二)涪陵新城區、園區、鄉鎮(街道)建管機構及區安監站全覆蓋檢查(即日起至
(三)區城鄉建委隨機執法督查(即日起至
四、明確工作要求
(一)抓落實強部署。各單位要立即部署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制定本單位工作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親自帶隊深入施工現場明查暗訪,務必確保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取得實效。
(二)抓檢查強處罰。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持“首查必罰"的原則,企業自查自糾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問題的,要視同事故進行立案查處,并按照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的執法“三部曲”方式,重拳出擊、敢于斗硬,倒逼項目參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形成嚴管重罰高壓態勢。同時,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劃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個人的責任。
(三)抓信息強報送。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及時對大排查大整治情況進行梳理,于每周四下班前將《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匯總表》(附件2)中“企業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糾情況匯總表”報送區城鄉建委,(聯系人:楊菊,聯系電話:72379351,電子郵箱:1638698470@qq.com)。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
檢查清單
2.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
匯總表
附件1
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檢查清單
工程名稱: 檢查時間: 檢查人員:
序號 |
檢查重點 |
檢查內容 |
檢查依據 |
檢查情況 |
檢查意見 |
|
1 |
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 |
1 |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開展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并嚴格考核獎懲的情況; |
1、《安全生產法》
2、《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697號)
3、《關于印發構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日周月”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渝建〔2017〕693號)
4、《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切實夯實高溫汛期安全保障基礎的通知》(渝安委〔2018〕4號)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
2 |
組織企業按照《關于印發構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日周月”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渝建〔2017〕693號),實行雙重預防機制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3 |
組織企業研究安全投入、安全生產重大技術問題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4 |
組織企業執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下達關于安全生產的指令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5 |
在 |
□符 合
□不符合 |
||||
2 |
危大工程 |
1 |
項目建立危大工程動態辨識制度并制定項目危大工程動態辨識清單的情況; |
1、《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
4、《轉發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渝建〔2017〕328號)
5、其他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專家計入不良記錄 |
2 |
項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專項方案尚未編制、編審程序違反規定或相關責任人未履行簽字程序就進行施工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3 |
施工企業總工程師落實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簽批手續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4 |
項目是否存在不按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施工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5 |
是否科學合理控制危大工程作業區人數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2 |
危大工程 |
6 |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質量情況; |
1、《安全生產法》
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
4、《轉發住建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渝建〔2017〕328號)
5、其他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專家計入不良記錄 |
7 |
工程項目“日周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對危大工程開展重點排查治理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8 |
施工單位在危大工程施工區域掛設風險責任類公示牌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9 |
監理單位在危大工程施工過程中旁站監理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10 |
其他違反危大工程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3 |
高處作業 |
1 |
工程項目發放高處作業安全防護用品的情況; |
1、《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
4、《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
5、其他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
2 |
施工現場臨邊、洞口防高墜安全設施搭設到位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3 |
施工單位為高處作業人員設置安全繩系掛措施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4 |
施工單位督促高處作業人員規范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與設施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5 |
高處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6 |
其他違反高處作業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4 |
項
目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到
崗
履
職 |
1 |
項目經理:
1)帶班記錄與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
2)建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
3)組織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日周月”檢中周檢的情況,特別是對危大工程的檢查情況;
4)組織開展項目安全隱患整治的情況;
5)定期考核項目分包單位安全管理情況的情況;
6)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與管理的情況。 |
1、《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
4、《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5、《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6、《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7、其他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
2 |
項目技術負責人:
1)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
2)開展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交底、實施的情況;
3)開展項目安全技術檢查、隱患整改技術指導的情況;
4)對未按照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施工的行為是否及時予以糾正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3 |
項目專職安全員:
1)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
2)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日周月”檢中日檢的情況;
3)對危大工程施工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行為是否及時予以糾正的情況;
4)對項目人員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及時予以糾正的情況;
5)監督開展項目安全隱患整治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4 |
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到崗履職 |
4 |
監理人員:
1)平安卡刷卡記錄情況;
2)監理規劃有無安全監理專篇、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有無危大工程監理內容的情況;
3)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并記入監理日志的情況;
4)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和復查的情況;
5)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人員配備與資格的情況;
6)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監理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5 |
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存在其他違反危大工程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5 |
高溫汛期安全 |
1 |
項目參建單位對高溫汛期項目中存在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預先辨識、分級,對項目實施層級化、差別化管控,并開展高溫汛期隱患“日周月”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的情況; |
1、《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
4、《關于印發構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日周月”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渝建〔2017〕693號)
5、《關于做好2018年汛期城鄉建設領域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159號)
6、其他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
2 |
項目是否按照《關于做好2018年汛期城鄉建設領域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159號)等文件要求,落實高溫汛期防災減災與安全生產各項措施,開展好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應急值守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6 |
應急管理主體責任落實 |
1 |
項目編制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責任制,按要求開展應急演練的情況。 |
1、《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2、《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切實夯實高溫汛期安全保障基礎的通知》(渝安委〔2018〕4號)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
7 |
其他重點工作 |
1 |
項目參建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動、標準化工作、文明施工規定、消防安全、;饭芾、反恐防恐、食品安全和職業健康等的情況; |
1、《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
4、《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17〕15號)
5、《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節點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639號)
6、《關于立即開展主城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渝建〔2018〕180號)
7、《關于印發2018年重慶市春夏建筑施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8〕181號) |
□符 合
□不符合 |
□整改
□局部停工
□全面停工
□立案處罰 |
2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關鍵節點風險管控行為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
3 |
項目是否存在《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17〕15號)中明確的禁止或限制市場主體從事的主要活動的情況。 |
□符 合
□不符合 |
項目經理(簽字): 業主代表(簽字): 項目總監(簽字):
附件2
2018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匯總表
填報單位(部門):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
企業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自查情況匯總表 |
|||||||||
內容
數量 |
企業自查 |
隱患排查 |
累計落實
隱患治理
資金 |
備注 |
|||||
一般隱患 |
重大隱患(另列表報送) |
||||||||
一般隱患 |
已整改 |
整改率 |
一般隱患 |
已整改 |
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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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條 |
條 |
% |
條 |
條 |
% |
萬元 |
|
|
本 周 |
|
|
|
|
|
|
|
|
|
累 計 |
|
|
|
|
|
|
|
|
|
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處罰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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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
在建
工程數 |
檢查
工程數 |
發 現
隱患數 |
隱 患
整改數 |
簽發整改通知書 |
簽發停工通知單 |
罰 款 |
計入不良行為 |
限制市場行為 |
|||
企業 |
金額 |
企業 |
個人 |
企業 |
個人 |
|||||||
個 |
個 |
條 |
條 |
份 |
份 |
家次 |
萬元 |
家次 |
人次 |
家次 |
人次 |
|
本 周 |
|
|
|
|
|
|
|
|
|
|
|
|
累 計 |
|
|
|
|
|
|
|
|
|
|
|
|
重慶市涪陵區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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